索 引 号 XM00112-01-01-2025-001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厦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文 号
标 题: 厦门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厦门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4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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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71号,以下简称《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2024年度厦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年度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厦门市财政局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湖滨北路98号财经大厦1406室,邮编:361012,电话:0592-2858113,电子邮箱xmczxxgk@xm.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厦门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按照中央、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为更好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贡献财政力量。

  (一)持续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财政工作实际,持续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加力推进预决算、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等,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加强政策解读宣传,多渠道和多方式开展政策解读,增强解读宣传效果,有效提升财政政策知悉度。全年主动公开文件106份,均在法定时限内通过本局官方网站、市图书馆、市档案馆等向社会公开。

  (二)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程序和标准,畅通线上、线下受理渠道,全面加强受理、登记、会商、复核、答复、归档等业务全流程管理,规范答复意见,提高答复质量和答复效率,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1件,其中30件已在法定时限内依法答复,1件正在办理,未出现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三)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

  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理顺工作流程及职责分工,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严格执行厦门市财政局对外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强化信息公开审核,切实把好公开信息的文字关、保密关,确保对外信息发布规范准确、安全可靠。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告制度,坚持按要求报送每季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表和年度工作报告。

  (四)维护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加强厦门市财政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平台的日常维护管理,完善专栏设置,强化内容管理,确保平台安全、规范、高效运行。坚持做好平台常态化自纠自查工作机制,及时检查纠正错误表述、错字错链等问题。加强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提升平台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全年厦门财政微信公众号发布250余期,推文470余条,订阅人数超过5.4万人。

  (五)扎实做好监督保障工作

  坚持把日常监督检查作为提升工作质量的有效抓手,加强自查自纠,确保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推进。严格落实市政府每月开展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问题抽查整改工作,做到举一反三、立行立改,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业务学习培训,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等,着力提升关键岗位人员及业务骨干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6

1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1

0

0

0

0

0

3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5

0

0

0

0

0

1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4

0

0

0

0

0

4

(七)总计

30

0

0

0

0

0

3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总体上看,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我局官方网站、公众号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运营及维护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队伍专业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2025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加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严格落实厦门市财政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的有关管理制度,强化平台内容管理,严格审核机制,及时更新信息,加强在线政民互动,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运营及维护水平。二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需要,聚焦政府信息公开关键岗位人员、处室业务骨干、新入职人员等,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技能学习培训和交流,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队伍专业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以上报告主动公开,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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