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12-01-01-2026-002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厦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文 号
标 题: 厦门市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厦门市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0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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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市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71号,以下简称《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2025年度厦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年度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厦门市财政局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湖滨北路98号财经大厦1406室,邮编:361012,电话:0592-2858113,电子邮箱xmczxxgk@xm.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厦门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有效发挥政府信息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服务作用,为更好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贡献财政力量。

  (一)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

  严格落实《厦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合法合规性审查机制和舆情预警及应对处置机制等。强化制度执行,严格信息公开审核,切实落实厦门市财政局对外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把好公开信息的文字关、保密关,确保对外信息发布规范准确、安全可靠、合法合规,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推进。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告制度,坚持按要求报送每季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表和年度工作报告。

  (二)全面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坚持线上线下两手抓,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持续做好线下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政府信息查阅点服务保障工作,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业务水平,保证公众线下查阅和获取政府信息的便利性。二是加强线上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管理,优化网站布局和专栏设置,不断丰富平台信息检索、查阅、下载等功能;强化工作统筹,积极谋划适合在网络公开的政民互动项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政民互动水平;不断强化平台常态化自纠自查工作机制,加强内容管理;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优势,提升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全年厦门财政微信公众号发布232期,推文370条,订阅人数超过6.1万人。

  (三)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严格落实《条例》工作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加力推进政府预决算信息、政府采购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坚持多渠道、多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综合利用厦门市财政局网站、厦门市财政局微信公众号、新闻发布会、报刊等政府信息发布渠道,有效提高相关政府信息公众知悉度。坚持按照规定及时向厦门市档案馆、厦门市图书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年主动公开文件53份,均在法定时限内通过本局官方网站、市图书馆、市档案馆等向社会公开。

  (四)高质量做好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程序和标准,畅通线上、线下受理渠道,强化业务受理、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业务全流程管理。规范答复意见,确保答复内容准确、完整、清晰、合法合规,提高答复质量。明确业务办理流程和处室职责分工,提高各环节办理效率,确保依申请公开信息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申请人。加强与信息公开申请人的沟通,充分了解申请人诉求,及时给予指导,不断提高工作质效。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0件,其中49件已在法定时限内依法答复,1件正在办理。出现行政复议1件,经市政府复议机构查实,予以维持结果。

  (五)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干部队伍建设

  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业务学习培训,坚持跟踪学习中央、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最新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做好贯彻落实;不断拓宽学习渠道,充分利用各类学习资源,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司法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条文的内部解读授课等,着力提升关键岗位人员及业务骨干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7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0

  2025年到期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根据上级文件规定等,6份文件因属于内部管理类文件、没有增加或减少相对人权利义务等原因不再纳入我局规范性文件目录。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6

2

0

1

0

0

4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4

1

0

0

0

0

1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1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0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0

0

0

0

0

0

20

(七)总计

47

1

0

1

0

0

4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1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部分栏目、个别信息更新不及时,部分发布信息文字不够准确等问题。

  改进情况:一是强化检查和整改工作。坚持把日常监督检查作为提升工作质量的有效抓手,加强自查自纠,认真落实市政府每月开展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问题抽查整改工作,做到举一反三、立行立改,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二是严格信息发布审核。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相关信息及时、规范、准确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以上报告主动公开,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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