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9-09-2025-010 | 主题分类 |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函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厦财函企〔2025〕4号 | |
标 题: |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261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
厦财函企〔2025〕4号
答复类别:B类
市工信局:
《关于妥善解决政府、国企拖欠民企款项问题的建议》(第0261号)由我局作为协办单位,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中国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在2月17日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指出,要着力解决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收到张文教代表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
二、措施与成效
(一)加强清偿资金保障。按照市里统一部署,做好政府拖欠企业账款的摸排工作,加强与部门沟通对接,做好清欠资金的预算安排,对没有安排预算或资金安排存在缺口的拖欠款项,按财政部相关规定,采取预算调剂、预算追加等多种措施,帮助单位解决清欠资金。目前,市级预算单位反映的拖欠账款已全部偿
还,暂无需财政协调解决问题。
(二)建立长效机制防止新增拖欠。一是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在前期阶段,重大项目应编制投融资方案,并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论证,评估通过后方可启动实施;在实施阶段,严格实施项目投融资方案,通过专项债券、政策性金融工具等多渠道筹资,强化与投资计划的衔接,项目纳入预算后才能开工建设。二是硬化执行约束。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从源头上防止拖欠账款的产生。政府投资项目开工或征拆项目启动前,应先落实预算资金,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政府单位在采购之前要做好预算计划,应当根据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做到应编尽编,并严格按照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三是加强部门支出进度管理。严格落实《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工作的通知》(厦财预〔2018〕15号)等文件要求,采取定期通报、督促等方式,多方面加强部门预算支出进度管理,在项目进程中减少“拖”和“欠”。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正如张文教代表指出,长期被拖欠对民营企业的资金周转、经济效益和正常运行等带来了严重的阻碍,做好清欠工作关乎民营企业的生存发展,这也是我局一直以来努力推动的工作。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吸取代表的意见建议,加强财政资金统筹,突出绩效导向,坚决兜牢底线,做好项目资金保障。同时,继续强化源头治理,进一步加大预算执行约束力度,压实各部门各单位的主体责任,严格要求政府单位在采购之前必须做好预算计划,做到“无预算不采购,有预算必付款”。
领导署名:林 琳
联 系 人:曾金墩
联系电话:2858223
厦门市财政局
2025年3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1份),市政府督查室(1份)。
主办单位:厦门市财政局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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