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9-09-2025-015 | 主题分类 |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函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厦财函农〔2025〕3号 | |
标 题: |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231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
厦财函农〔2025〕3号
答复类别:B类
市农业农村局:
康英德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厦门同安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的建议》(第0231号)由我局协办。办理情况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种子种苗产业是我市优势特色农业产业,是发展高附加值现代化农业的重要方向。康英德代表的建议很有启发性,对我市种子种苗发展以及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具有较大的推动作用。我局高度重视康英德代表的建议,认真总结近年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
二、措施与成效
(一)扶持蔬菜种子种苗产业发展
为加强我市种苗企业育种创新能力,提高种苗产业竞争力和影响力,2020年我局会同贵局研究出台《厦门市扶持蔬菜种子种苗产业发展措施》(厦农规〔2020〕5号),从提升育种创新能力、工厂化育苗生产、开拓市场、推进“育繁推一体化”等方面给予扶持。
(二)推动同安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建设
为强化同安闽台农业融合发展(种子种苗)产业园项目储备和建设,2024年起,将同安闽台农业融合发展(种子种苗)产业园市级补助资金纳入涉农“大专项”,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下达同安区,统筹用于支持同安闽台产业园的基础设施建设、引进台湾良种、加强两岸农业技术人才交流、企业贷款贴息等。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结合康英德代表提出的建议,我局将配合市级相关主管部门从以下方面推动工作:一是围绕种业振兴计划,找准种业发展的关键点和突破口,聚焦种业研发修订种子种苗专项扶持措施,用好用足“财政政策+金融工具”,进一步提升政策精准度。二是对同安闽台农业融合发展(种子种苗)产业园政策开展绩效评价,根据绩效评价结果以及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情况,发挥对台优势,有针对性制定相关扶持政策,促进我市闽台农业融合发展。
领导署名:纪豪
联 系 人:陈夏旋
联系电话:0592-2858227
厦门市财政局
2025年3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市政府督查室。
主办单位:厦门市财政局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
网站标识码 3502000049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660-10号闽ICP备07054389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