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9-09-2025-040 | 主题分类 |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函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厦财函税〔2025〕3号 | |
标 题: |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1079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
厦财函税〔2025〕3号
答复类别:B类
陈潮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启运港退税政策促进厦门港发展的建议》(第20251079号)提案,我局作为分办单位,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您提出的关于启运港退税政策促进厦门港发展的建议,旨在推进我市口岸营商环境水平,打造厦门港核心竞争力。收到该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政策措施。
二、措施与成效
(一)加强宣传引导,推动政策落地实施。经积极争取,我市获批启运港退税政策,政策落地后,第一时间通过媒体宣传,召开宣贯会对船务公司、货代公司进行精准政策宣传,提高政策覆盖面,并编制政策汇编,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截至2025年5月,从厦门离境的启运港退税出口货值约230亿元,惠及企业约4000家,在全国范围内水运航线单量第一、货值第二。
(二)完善配套政策,支持企业拓展航线。出台水路运输扶持政策,对新增船舶运力给予融资补助,每年按照贷款金额的2%给予补助,补助期限5年,补助直达航商,促进港航贸协同。加大内支线支持力度,进一步构建完善以厦门港为中心的支线服务网络,吸引更多货源向厦门港集聚。
(三)优化港口服务,提升港口竞争力。建立财政、海关、税务、港口等跨部门的联合协调机制,推动建设海峡公共支线平台、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等,构建国内一流的口岸公共信息服务生态圈。持续推动港口、物流降费工作,压缩通关时间,提升港口政务便利化水平,优化港口企业服务,提高厦门港国际中转的竞争力。
三、存在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关于您提出的将启运港退税服务范围扩大至风电、汽车、船舶等件杂货优势出口产品和危险品集装箱,按照财税〔2023〕8号规定,危险品、件杂货暂不适用启运港退税政策。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加大政策宣传落地。持续加大对本地龙头制造业企业、航运物流、港口货代等企业和行业协会等的宣传动员,辅导企业用好启运港退税政策。
(二)支持发展海铁联运。会同交通、海关等部门研究优化我市海铁交通布局规划,探索研究海铁联运下的陆水中转模式,更好发挥我市港口的优势。
(三)围绕启运港加密航线网络。加强与港口等部门单位协同,构建覆盖更广范围的港口支干线网络。通过强化外贸企业服务保障,打通港航贸一体化大通道,支持增开内支航线、厦门离境国际航线,进一步提升港口竞争力。
领导署名:林琳
联 系 人:林汉城
联系电话:0592-2858171
厦门市财政局
2025年5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主办单位:厦门市财政局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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