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12-02-13-2018-020 | 主题分类 | 征求意见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财政局会计处 | 文 号 | 厦财会〔2018〕31号 |
标 题: |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征求《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管理办法》意见的通知 |
厦财会〔2018〕31号
各区财政局、各会计学(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管理,规范代理记账行业协会行为,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协会健康发展,发挥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的重要作用,财政部近期草拟了《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财会便〔2018〕33号),要求各地对该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转发,请各区财政局、各学(协)会和各有关单位组织相关单位或会员进行讨论,提出反馈意见,并收集汇总意见于
附件:财政部关于征求《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管理办法》意见的函(财会便〔2018〕33号)
(联系人:陈敏婧,电话:0592—5058253;
邮箱:kjc@xm.gov.cn)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8年6月20日印发
主办单位:厦门市财政局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
网站标识码 3502000049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660-10号闽ICP备07054389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