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12-02-13-2018-026 | 主题分类 | 征求意见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财政局会计处 | 文 号 | 厦财会〔2018〕37号 |
标 题: |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征求《知识产权相关会计信息披露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厦财会〔2018〕37号
各区财政局、各会计学(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企业知识产权相关会计信息披露,根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进行补充,形成了《知识产权相关会计信息披露规定(征求意见稿)》(财办会〔2018〕21号),要求各地对该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转发,请各区财政局、各学(协)会和各有关单位组织相关单位或会员进行讨论,提出反馈意见,并收集汇总意见于
附件:财政部关于征求《知识产权相关会计信息披露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财办会〔2018〕21号)
厦门市财政局
2018年8月7日
(联系人:王淑霞,电话:2858263;
联系人:陈敏婧,电话:5058253,联系邮箱:kjc@xm.gov.cn)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8年8月7日印发
主办单位:厦门市财政局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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