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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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同意凯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批复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同意凯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3-17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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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财委审厦〔2025〕2

凯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KSP CPA Limited):

  你所报送的关于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申请表及附件收悉。

  根据财政部《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暂行规定》(财会〔2011〕4号),兹批准你所接受境外委托方委托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并颁发(闽财委审厦)字外所临证第015号《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1份,有效期为2025年3月 14日至2026年3月 13日。你所应当按照《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暂行规定》(财会〔2011〕4号)及时进行业务报备。

  

 福建省财政厅

  2025年3月14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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