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发布机构 文 号
标 题: 厦门市财政局2023年法治工作总结和2024年法治工作计划
厦门市财政局2023年法治工作总结和2024年法治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4-03-11 14:59
字号: 分享:

厦门市财政局2023年法治工作总结和2024年法治工作计划

 

  2023年,厦门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贯彻落实“一规划两方案”和省、市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2023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一)全面准确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厦门市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决定》,举办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学习研讨、专题宣讲、专题培训、主题征文、心得体会交流等系列学习活动,运用《党的二十大文件汇编》《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等材料组织财政干部加强自学,持续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托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2023年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书籍内容,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线上课程,在特定时点集中学习《习近平论全面依法治国摘编》(2023年),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要求。

  (三)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局党组全面统筹谋划全局法治财政建设,综合运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讲座培训、研讨交流等方式,做好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及履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学习,持续提升法治思维、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统筹推进法治和财政改革发展,为财政事业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法治保障。局主要负责人把法治财政建设作为全局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研究部署法治财政建设工作,严格开展专题述法,切实履行法治财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支持保障立法。积极参与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定,从财政部门角度对《厦门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修订稿)》《厦门市海洋经济促进条例(草案)》等11部法规、规章草案提出意见。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管理,强化党内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严格遵守评估论证、征求意见、法制审核、集体研究等程序。加强政策措施实施后管理,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涉及经营主体的政策措施专项清理。在我局门户网站集中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主动接受上级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

  (五)完善执法机制,严格规范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修订《厦门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工作规程》及格式文书,做好行政执法文书法制审核,及时在我局门户网站、互联网+监管等平台公示执法信息,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做好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全流程网上平台,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执法平台的上线使用,3类执法案件可通过平台办理。加强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组织30名执法人员申领执法证件,确保持证执法落地见效。稳妥办理行政争议案件,全年行政执法决定被撤销、改变率为0,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六)加强财会监督,积极发挥财会监督作用。在全国率先出台《厦门市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和《厦门市财会监督联席会议制度》,新开拓财会监督与统计监督、纪检监督、审计监督等其他监督的贯通协调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有序实施财会监督,开展全市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会计和评估机构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民生资金专项整治、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情况专项整治等检查,开展非证券类评估机构上一年度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回头看”检查,促进日常管理和专项监督有机融合,不断提升财会监督检查质效。

  (七)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提升普法实效。大力推动落实我局“八五”普法规划,开展“八五”普法工作落实情况的自查及对各区财政“八五”普法工作情况的书面督导,总结提升财政“八五”普法工作成效,不断改进工作措施,加大普法力度。抓好年度普法责任落实,制定公布2023年度重点普法责任清单,重点学习宣传培训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财政领域法律法规,常态化开展财政法律法规规章学习培训,加大典型案例普法力度,抓好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消费者权益日、信用记录关爱日、全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日等特定时点的普法活动,多措并举不断提升全民普法实效。

  二、存在的问题

  我局坚持在法治化轨道上推进财政事业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法治工作与财政业务的深度融合还需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形式还有待进一步丰富。

  三、2024年法治工作计划

  2024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贯彻落实“一规划两方案”和省、市及财政部工作要求,持续推进法治财政建设,进一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财政工作,提高财政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持续强化法治理念。深入学习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体系和丰富内涵,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在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等时点开展主题宣传,不断强化领导干部法治理念,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财政工作的能力。

  (二)加强财政制度管理。围绕加快财政制度体系建设的要求,加强财政制度制定、修订、废止管理,进一步在法治化、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上下大功夫,提升财政政策的科学性、精准性,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积极参加纪念全国人大授予厦门经济特区立法权三十周年征文活动,认真讲述财政支持立法工作实践。

  (三)持续提升执法质量。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加强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技能培训,修订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深化拓展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模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大力推动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执法平台运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提升执法质量。

  (四)不断提升普法实效。“八五”普法时间过半,2024年是补齐短板、持续提升普法实效的一年,我局将坚持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宣讲典型案例、开展现场普法活动、参与法律知识测试等方式,突出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宪法、民法典、行政法律法规、财税法律法规及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和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持续提升财政干部法治素养和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广泛性。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

主办单位:厦门市财政局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

网站标识码 3502000049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660-10号闽ICP备07054389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