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12-03-02-2015-001 | 主题分类 | 决算报告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财政局预算处 | 文 号 | 关于2014年厦门市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
标 题: | 关于2014年厦门市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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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财政局局长 韩景义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常委会报告2014年厦门市本级财政决算,请予审议。
一、一般公共收支决算
(一)全市收支决算
2014年,全市地方级财政收入543.8亿元,加上中央与省补助收入75.9亿元、中央代发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6亿元、上年滚存结余16.4亿元、国债转贷上年结余资金0.3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亿元、调入资金3.6亿元,收入总计657.4亿元。
全市财政支出548.8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70.7亿元、债务还本支出4亿元、国债转贷结余0.3亿元、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8亿元、调出资金3.7亿元,支出总计639.3亿元。
总收支相抵,全市年终滚存结余18.1亿元,其中项目结转26.6亿元,净结余-8.5亿元。
(二)市本级收支决算
2014年,市本级财政收入380.6亿元,加上中央与省补助收入75.9亿元、区级上解收入17.1亿元、中央代发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6亿元、上年滚存结余10.6亿元、国债转贷上年结余资金0.3亿元、调入资金3.1亿元,收入总计503.6亿元。市本级财政收入比向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报告的快报数增加39万元,主要是个别税收经金库对账后调增市级收入。
市本级财政支出325.3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70.7亿元、补助区级支出90.8亿元、国债转贷结余0.3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亿元、调出资金2.9亿元,支出总计492亿元。
总收支相抵,市本级年终滚存结余11.6亿元,其中项目结转22.7亿元,净结余-11.1亿元。净结余出现赤字,主要是省政府办公厅于
2014年我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压缩和规范。根据决算数据,市本级各预算单位用当年财政拨款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合计1.7亿元,比2013年减少0.4亿元,下降19.3%。其中,出国(境)经费0.2亿元,下降11.5%;公车购置及运行费1.2亿元,下降10.8%;公务接待费0.3亿元,下降48.3%。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一)全市收支决算
全市基金收入373.5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5.8亿元、上年滚存结余25.7亿元、调入资金3.7亿元,收入总计408.6亿元。全市基金支出358.5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 3.8亿元、调出资金1.1亿元,支出总计363.4亿元。总收支相抵,全市基金年终滚存结余45.2亿元。
(二)市本级收支决算
市本级基金收入231.5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5.8亿元、区级上解收入11.5亿元、上年滚存结余11亿元、调入资金2.9亿元,收入总计262.7亿元。
市本级基金支出169.3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3.8亿元、补助区级支出62.7亿元、调出资金1.1亿元,支出总计236.9亿元。市本级基金支出比向市十四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报告的快报数增加1.1亿元,主要是火炬管委会调增土地开发支出。
总收支相抵,市本级基金年终滚存结余25.8亿元,按照规定结转下年度使用。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
(一)全市收支决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4亿元,支出12.1亿元,加上上年滚存结余0.4亿元,收支相抵,全市年终滚存结余0.7亿元。
(二)市本级收支决算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亿元,支出9.7亿元,加上上年滚存结余0.2亿元,收支相抵,市本级年终滚存结余0.5亿元,按照规定结转下年度使用。
总的来看,2014年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有关决议,做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当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预算执行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难度加大,财政支出需求有增无减,收支矛盾更加突出;部分领域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存量资金需进一步盘活,预算管理改革需进一步深化。对此,我们将抓紧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一是扩大有效投资。创新投融资机制,扩大投资规模,做好政府债券发行,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城市建设,发挥投资拉动经济发展的关键作用。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试点,完善PPP模式制度框架和操作规程,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领域投资和建设。二是实施减税降费。落实中央各项涉企收费减免政策,继续实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推进“营改增”扩围,减轻企业负担,释放经济活力,夯实财源基础。
2.创新机制促进转型升级。一是转变产业扶持方式。发挥产业引导基金作用,设立首批产业子基金、中小企业创投引导基金,加快培育创新成长型企业。加大投入、完善政策推动建立“众创空间”等公共平台,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完善促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中心枢纽城市建设的财税政策,推动产业集聚发展、转型升级。二是深化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做好政府资产清查,整合盘活政府各类资金、资源和资产,打造轨道、市政、土总、金圆等资产运营平台,推进资产资本化、证券化,筹集资金推动产业转型和城市转型。
3.盘活存量提高资金效益。一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采取更加积极措施,盘活结转一年以上的财政资金和部分闲置的政府性基金,建立财政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统筹用于城市建设、产业转型和民生保障亟需的重点领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严格控制行政成本。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勤俭办事业,压缩行政事业单位物业费定额支出,严控“三公”经费和政府性楼堂馆所建设。
4.深入推进预算管理改革。贯彻落实新《预算法》,积极配合市人大修订《厦门市预算审查批准监督条例》。启动中期财政规划试编工作,选择一些跨年度的重点政策、重大项目及涉及民生领域的支出作为编制试点,增强预算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进一步规范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划分,完善支出预算标准体系;加强项目库建设,实行项目支出滚动编制和管理,建立中期财政规划与项目库的衔接机制。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将绩效管理理念和要求贯穿预算管理各环节,引入第三方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切实提升预算管理绩效。
各位委员,2015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厦门建设自贸试验区和“海丝”中心枢纽城市的开局之年,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对财政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解放思想,改革创新,锐意进取,扎实推进各项财政改革管理工作,服务好经济发展新常态,为建设美丽厦门做出新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主办单位:厦门市财政局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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