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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会计处
会计处
发布时间:2025-04-18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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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拟订会计管理具体办法;承担对台会计合作与交流基地相关管理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工作;负责会计人员执业情况、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人员和会计中介机构及其执业人员诚信档案管理;负责代理记账监督管理;推动管理会计、会计信息化及内部控制服务于政府及企事业单位的治理;参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相关工作,承担市级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拟订相关资产管理的政策和制度;完善国有资产报告制度;负责资产评估机构的设立审批,承担有关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指导注册会计师协会、总会计师协会、会计行业协会、会计学会、珠算学会、资产评估协会等的业务。

  联系电话:0592-2858137

  联系人姓名:陈敏婧

  办公地址:湖滨北路98号财经大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间(10月1日-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令时间(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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