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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国库处
国库处
发布时间:2025-04-18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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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制度,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财政收入缴纳、财政收支和其他相关财政资金拨付的管理;负责总预算会计、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管理;负责财政决算编审工作;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市本级和区级财政银行账户管理;指导区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承办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和兑付工作。

  联系电话:0592-2858181

  联系人姓名:刘胜国

  办公地址:湖滨北路98号财经大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间(10月1日-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令时间(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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