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财政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0-03-16 11:05:00 来源:厦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字号:

  引言

  本年报是厦门市财政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并附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本报告包括厦门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所附统计数据截至 2009年 12月 31日 。厦门市财政局的门户网站(http://cz.xm.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厦门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人:何忠财,联系电话:0592-5398109。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不仅能保障人民群众行使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合理的利益诉求,而且有利于提高财政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推动工作作风转变和党风廉政建设。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工作要求,我局于2008年初成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办公室,配备三名工作人员,并在办公地点设置了一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和两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二)《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情况

  我局结合财政工作实际,于2008年4月制定《厦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厦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试行)》和《厦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说明(试行)》,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受理、投诉的渠道和程序,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并将政府信息分为十大类:一是组织机构;二是规范文件;三是预算决算;四是政府采购;五是行政执法;六是许可审批;七是办事规程;八是工作动态;九是民生关注;十为其他信息。同时在我局门户网站上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和更新以上政府信息。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为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财政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正当权益,我局先后制定出台了《厦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暂行办法》、《厦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厦门市财政局政府公开信息送交暂行办法》和《厦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操作细则》等制度,并在我局办公自动化系统中启用新的公文处理单,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主动公开、申请受理、保密审查、信息送交等各个环节的程序予以明确和规范,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进入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落实,我局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要求局机关各处室和局属事业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处室、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联系、沟通、协助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开展工作,使之成为我局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桥梁和纽带。通过建立领导小组和联络员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层层推进、层层落实,逐步形成“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综合部门组织协调、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监督监察”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五)《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为切实有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要求全体财政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将《条例》列入局党组中心组、财政干部教育培训的学习内容,并邀请有关专家做了关于学习贯彻《条例》精神的专题讲座,组织全局机关干部参加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培训,进一步促进我局机关干部学习掌握《条例》的立法精神与基本内容,提高依法执政、依法理财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本局2009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6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所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门户网站上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布,并提供了搜索查询功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在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的信息3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40条;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473条。

(三)对2003年以来政府信息梳理及公开情况

  我局坚持“分门别类、循序渐进”的工作原则,在处室分工的基础上将政府信息分为十大类,共梳理2003年以来的政府信息13785条,其中2002年(含之前)政府信息94条,2003年信政府信息200条;2004年政府信息161条;2005年政府信息1622条;2006年政府信息2473条;2007年政府信息3821条;2008年政府信息4798条;2009年政府信息616条;并已将其全部在门户网站上公布。

(四)信息公开的形式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主要有:一是通过向市政府和档案局递交相关政府信息并由其公开;二是通过厦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专栏公布形式公开;三是在我局办公地点设置了两台触摸屏,公开我局机构、职能、办事流程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等信息;四是在我局办公地点设置政府信息公开资料查阅室,便于公众查阅相关文书档案资料。其中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以通过厦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专栏公布形式为主。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

  2009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全部通过电子邮件申请,主要涉及财政预算和决算等问题。

(二)受理办理情况

  2009年我局受理的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在《条例》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其中给予“部分公开”的1件;给予“否决公开答复”的1件,给予否决公开答复的主要内容为要求其提供身份证明等其他所需要的申请材料。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哪些方面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

  我局按照有关规定,对以下信息一般不予主动公开:一是正处于调查、研究、处理过程之中或者管理状况不够稳定的信息;二是针对特定主体的信息;三是涉密信息或纯属单位内部性质、与一般社会公众无关的信息;四是影响社会经济安全和稳定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我局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财政机关干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还不够强;二是对于哪些政府信息应当公开的界定还比较模糊;三是与市档案馆联系沟通不够密切,相关目录和信息的报送和送交工作不够及时,纸质送交的材料比较少。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为解决上述问题,我局采取的措施主要有:一是进一步加强对财政干部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的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二是下发《厦门市财政局关于使用新公文处理单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我局办公自动化系统中原先使用的公文处理单格式内容进行调整,增加公文处理单的栏目,要求本局工作人员在公文拟稿时必须根据公文内容和实际情况选择公开属性,否则在核稿环节将予以退回,实现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动化连接,有力促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开展;三是定期与市档案馆、市政府网站等机构加强联系,及时沟通,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文件及时通过暨定渠道送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七、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

  单位

  2009 年度

  历年 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条

  616

  13785

  其中:1.网站公开

  条

  616

  13785

  2.政府公报公开

  条

  0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条

  2

  4

  其中:1.当面申请数

  条

  0

  0

  2.传真申请数

  条

  0

  1

  3.电子邮件申请数

  条

  2

  3

  4.网上申请数

  条

  0

  0

  5.信函申请数

  条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条

  2

  4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条

  0

  1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条

  1

  2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条

  1

  1

  行政复议数件

  条

  0

  2

  行政诉讼数件

  条

  0

  0

  行政申诉数件

  条

  0

  0

  二○一○年 三月十六日

  主题词:财政 信息公开△ 报告

  厦门市财政局 2010 年3 月16 日 印发

主办单位:厦门市财政局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

网站标识码 3502000049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660-10号闽ICP备06004296-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