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财政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1-07 10:45:00 来源:厦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字号:

  引言

  本年报是厦门市财政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并附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本报告包括厦门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所附统计数据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 。厦门市财政局的门户网站(http://cz.xm.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厦门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人:姜晶晶,联系电话:0592-5398192。

  一、概述

  2015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5〕67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和福建省、厦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公共财政服务为目标,以提高行政工作效率、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为重点,认真梳理有关资料,及时公开财政信息,妥善处理公开申请,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落实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强化行政审批及权力运行公开,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不仅能保障人民群众行使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合理的利益诉求,而且有利于提高财政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推动工作作风转变和党风廉政建设。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工作要求,我局于2008年初成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2013年,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提高群众满意率,经研究,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办公室,配备三名工作人员,并在办公地点设置了一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

(二)《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情况

  我局结合财政工作实际,于2008年4月制定《厦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厦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试行)》和《厦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说明(试行)》,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受理、投诉的渠道和程序,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并将政府信息分为十大类:一是组织机构;二是规范文件;三是预算决算;四是政府采购;五是行政执法;六是许可审批;七是办事规程;八是工作动态;九是民生关注;十为其他信息。同时在我局门户网站上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和更新以上政府信息。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为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财政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正当权益,我局先后制定出台了《厦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暂行办法》、《厦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厦门市财政局政府公开信息送交暂行办法》和《厦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操作细则》等制度,并在我局办公自动化系统中启用新的公文处理单,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主动公开、申请受理、保密审查、信息送交等各个环节的程序予以明确和规范,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进入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落实,我局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要求局机关各处室和局属事业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处室、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联系、沟通、协助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开展工作,使之成为我局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桥梁和纽带。通过建立领导小组和联络员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层层推进、层层落实,逐步形成“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综合部门组织协调、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监督监察”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五)《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为切实有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要求全体财政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将《条例》列入局党组中心组、财政干部教育培训的学习内容,并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1.推进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

  2015年,我局于规定时间内在厦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2015年政府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四本预算”全口径公开,公开内容更为全面。除涉密信息外,2015年政府预算首次将市本级支出预算全部细化公开至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基本支出公开到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公开数据由上年6张表格细化增加至18张表格,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2014年厦门市本级财政决算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后,我局同样于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开。

  此外,我局大力推进部门预算公开工作。为指导部门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我局代拟了《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四个一律”要求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除涉密内容外,所有涉及财政资金的信息都应当向社会公开,增强预算透明度。同时明确,各预算部门是部门预算和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责任主体,把责任落到实处。同时,我局根据新《预算法》规定,进一步明确了预决算公开时限,要求部门预算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由部门向社会予以公开。有关部门预决算公开的时间及要求,通过预决算批复下达各市直部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我局还积极推进“三公”经费公开。根据国务院及省政府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市政府工作安排,一是我局向社会公布了2015年市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为1.82亿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22亿元,公务接待费0.31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9亿元。二是指导、督促市级预算部门向社会公布2015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三是首次批复并公开2014年度部门“三公”经费决算数,并要求对“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

  2.积极做好我市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信息公开工作

  2015年我市政府债券发行分别于8月份和11月份面向2015年-2017年厦门市政府债券承销团发行。根据政府债券发行有关信息披露要求,我局分别于中国债券信息网、厦门市财政局网站和厦门市政府信息公开直报系统披露了本地区经济运行、财政收支、债务及债务对应项目、信用评级情况、债券基本信息、发行结果等信息。

  近年来,我局在预算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一是通过公共财政服务日、“处长在线访谈”、现场咨询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和宣传财政民生政策及部分支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并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二是逐步丰富向社会公开的预算信息。例如在重大民生支出方面,每年都印制大量的公共财政服务文本分发给社会公众,内容包括《财政保障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政策简本》、《财政扶持企业政策问题》、《农民消费财政补贴政策知多少》、《财政扶持就业再就业援助对象分类项目政策简本》、《特殊群体财政扶持政策直通车》等20多本。

  2. 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我局还承担本市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依托厦门市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开。厦门市政府采购网是我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重要网络平台,也是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主要媒体。网站包括采购信息公告、补充信息公告、采购结果公告、网上竞价信息公告、网上竞价结果公告、采购动态、曝光台等信息发布功能模块。201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要求,新增了采购合同公告,采购文件公告,监管处罚信息公告等信息公告模块,同时要求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需在采购公告中公开。2015年,厦门政府采购网发布各类政府采购信息达23000余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本局2015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8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所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门户网站上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布,并提供了搜索查询功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在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6条;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6条,机构职能类信息46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1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3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6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主要有:一是通过向市图书馆和市档案局递交相关政府信息并由其公开;二是通过厦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专栏公布形式公开;三是在我局办公地点设置了一台触摸屏,公开我局机构、职能、办事流程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等信息。其中,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以通过厦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专栏公布形式为主。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

  2015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主要通过网络系统进行申请。

(二)受理办理情况

  2015年我局受理的1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在《条例》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给予“同意公开”的5件,给予“同意部分公开答复”的1件,给予其他答复(主要是建议向相关信息公开责任主体申请公开)的5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哪些方面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

  我局按照有关规定,对以下信息一般不予主动公开:一是正处于调查、研究、处理过程之中或者管理状况不够稳定的信息;二是针对特定主体的信息;三是涉密信息或纯属单位内部性质、与一般社会公众无关的信息;四是影响社会经济安全和稳定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少数财政干部公开意识还有待提高,同时在公开不公开,特别是一些依申请公开信息方面,随着依申请公开数量逐年增多,还存在不少难以把握之处。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为解决上述问题,我局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一是不断深化公开意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财政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积极拓展公开内容。积极把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财政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

  三是努力畅通公开渠道。全面加强财政门户网站建设,以门户网站为财政信息公开主要载体,公开财政信息、提供在线服务、开展处长在线访谈,解答公众咨询,将财政政策法规及相关工作制度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七、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

  单位

  2015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条

  138

  16123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条

  138

  16123

  2.政府公报公开数

  条

  0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条

  11

  58

  其中:1.当面申请数

  条

  0

  0

  2.网上申请数

  条

  8

  52

  3.信函申请数

  条

  3

  7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条

  11

  58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条

  5

  29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条

  1

  6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条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条

  5

  23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元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件

  0

  0

  行政复议数件

  件

  0

  2

  行政诉讼数件

  件

  0

  0

  厦门市财政局

  2016 年1 月 7 日

主办单位:厦门市财政局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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