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财政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总结
发布时间:2016-12-07 17:38:21 字号: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自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网传〔201633号)要求,我局认真开展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的自查工作,现将我局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2016年,我局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具体对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6〕83号)及《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厦府办〔2016〕88号)有关内容,结合我局具体工作,及时主动公开相关财政信息。其中,我局对积极稳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市、区两级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预决算、中小企业减税降费、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有关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情况等信息进行重点公开,切实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

一、推进“五公开”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知情权,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我局积极推进“五公开”。一是在“厦门市财政局”官方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展示并公开我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二是在我局门户网站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前置审批事项清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收费目录清单情况。三是对于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在决策前我局各相关处室会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征求意见”栏目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或者通过在网站上发布征求意见通知、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我局在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过程中不乏亮点,主要表现为多载体,宽领域,重民生。多载体即我局不仅通过官方门户网站,也通过“厦门财政”微信公众号落实政务公开。同时,我局每年还印制大量的公共财政服务文本分发给社会公众。宽领域即我局政务公开所涉及的范围广,涵盖了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预决算公开、民生支出信息公开等等诸多方面。重民生即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以保障民生为重点,对财政工作所涉及的惠民、便民政策及资金信息进行主动公开。例如,在局门户网站开辟“两创示范”子网站,发布相关政策、申报通知及各地双创工作经验等,为小微双创企业提供交流、学习和互动平台。

二、开展政策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在推进政务公开的过程中,我局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切实保障民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一是在官方网站上开设“公众参与”专栏,下设“处长访谈”栏目,定期邀请相关处室负责人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同时,我局门户网站还开设“政策解读”专栏。政策解读材料、解读方案与政策性文件一同报批,严格保证解读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同时,为确保政策解读的时效性,我局规定解读材料一般在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截止目前,今年我局一共举办了八期“处长访谈”,分别由我局农业处、基本建设与债务处、资产处等处室负责人对公众所关心的政策性问题进行权威解读。除了处室负责人,我局主要负责人也通过“在线访谈”等形式带头宣讲政策,我局陈向光副局长720日在厦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解读《厦门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我局林志成总会计师720日在市文化艺术中心举办《预算法》及预算管理改革专题宣讲。我局叶茂伟副局长1123日在厦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解读《厦门市担保有限公司农业担保分公司实施细则》。我局还注重发挥主流媒体及新媒体作用开展解读政策,通过“厦门财政”微信公众号、现场咨询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和宣传财政民生、产业扶持政策,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在回应社会关切方面,我局注重加强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回应制度机制建设,于2014年修订《内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实施方案》和《厦门市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2013年印发《厦门市财政局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妥善重大政务舆情事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上级转发的舆情处置单均按照要求进行合理、有效回应。

三、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和考核监督情况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工作要求,我局于2008年初成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2013年,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提高群众满意率,经研究,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办公室,配备三名工作人员,并在办公地点设置了一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为推动政务公开的工作落实,我局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要求局机关各处室和局属事业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处室、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联系、沟通、协助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开展工作,目前,我局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政务公开协调机制,且将政务公开纳入我局内部绩效考核体系,占据一定分值比重,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推进。

四、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为规范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提高财政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正当权益,我局先后制定出台了《厦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暂行办法》、《厦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厦门市财政局政府公开信息送交暂行办法》和《厦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操作细则》等制度,并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主动公开、申请受理、保密审查、信息送交等各个环节的程序予以明确和规范。同时,我局还建立了利益相关方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及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20161月至10月,我局共开展4次大规模民意征集活动。我局结合财政工作实际,于20084月制定《厦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厦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试行)》和《厦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说明(试行)》,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受理、投诉的渠道和程序,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并将政府信息分为组织机构、规范文件、预算决算等十大类。同时,在我局门户网站上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并及时更新以上政务信息。

在政务公开机制建设方面,为推动政务公开的工作落实,我局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要求局机关各处室和局属事业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处室、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联系、沟通、协助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开展工作,使之成为我局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桥梁和纽带。通过建立领导小组和联络员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层层推进、层层落实,逐步形成“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综合部门组织协调、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监督监察”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五、政务服务开展情况

我局积极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办理业务、提供咨询,对行政许可、公共服务、行政确认等10项政务服务事项实行网上终审。同时,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公开业务办理程序、标准、时限,在政务服务大厅公布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理时间、地点等信息。制作标准化办事规程并在财政局门户网站公布,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公开具体业务办理情况。我局努力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办事平台与部门业务系统融合,实现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预决算审核与部门业务系统实现数据传输。我局在门户网站上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分专题梳理汇总重大政策情况。开通“厦门财政”微信公众号,并定期更新微信平台内容,以确保政务公开情况得到落实。

六、政务公开平台渠道建设情况

我局主要的政务公开平台为“厦门市财政局”官方网站及“厦门财政”微信公众号。其中,我局门户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策解读”专栏、“处长访谈”专栏等等栏目,定期向社会公开相关重要政策、文件及信息。我局微信公众号开设“热点栏目”板块,下设“通知公告”、“规范文件”两个子版块,与我局门户网站相连接,及时公开相关财政工作信息。

七、政务公开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一)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信息公开

我局在门户网站开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专栏”,公开PPP相关政策及项目信息,范围涉及PPP项目试点建设、项目采购及具体实施情况。PPP具体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制定项目PPP实施方案,指定下属行政事业单位作为实施机构,并指定有关国有企业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在采取公开招标等竞争性方式引入社会资本时,在招标文件里已公开社会资本参与方式、回报机制、项目实施情况等。今年我市已实施的翔安机场片区地下综合管廊项目PPP招标已按规范程序公开相关信息,现已进入实施阶段,具体信息可在厦门市政府采购网查询到。近期拟实施的翔安南部新城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拟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厦门市政府采购网公开发布。

(二)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

1. 加大对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公开力度

一是在厦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厦门财政”微信公众号发布《厦门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二是通过厦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处长访谈”栏目对小微扶持政策进行解读;三是在厦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开辟“两创示范”子网站,发布相关政策、申报通知及各地双创工作经验等,为小微双创企业提供交流、学习和互动平台。四是国内首创“科创红包”政策,先进经验在全国推广。五是编制“扶持政策汇集”在厦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公布,在首页显著位置提供链接,公开税收优惠及减免相关政策。六是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主动推送功能,通过“厦门财政”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产业扶持政策,提高政策的知晓度。

2. 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

一是按照中央和省部署,认真做好涉企收费清理及检查等专项工作,通过部门自查、牵头部门汇总核查等方式,为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奠定良好基础。二是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降成本、优环境”的部署,建立和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编制并公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要求执行中收费项目发生变化的,各执收单位应及时函告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对目录清单进行更新。三是在厦门市财政局对外网站上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专栏,及时公开中央、省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和减免政策。

(三)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

 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主要都在国资委公开,涉及我局的公开情况主要如下:一是配合预算处通过厦门市财政局网站公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和国资预决算情况。二是每月向财政部报送国有企业效益月报,由财政部资产管理司汇总在财政部官网中公开。三是通过厦门市财政局网站,发布国有资本管理的相关制度及通知。

(四)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1.推进市、区两级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公开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号)、《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6]123号)等文件精神,积极采取措施,扎实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1)切实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开

我局于规定时间内在市政府网站、我局门户网站公开了经市人大审查批准的2016年市本级财政预算17张表格,内容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等四本预算及本级政府转移支付安排情况;除涉密信息外,市本级支出预算全部细化公开至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基本支出公开到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按险种公开全市社保基金预算收支表;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2015年厦门市本级财政决算经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后,我局同样于规定时间内参照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进行公开。区级财政预算信息公开比照市级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口径进行,有关公开情况纳入市对区财政综合管理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考核。

2)深入推进部门预决算公开

我局大力推进部门预算公开工作,代拟了《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各部门严格按照《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预决算批复后20日内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其中:部门预决算支出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中的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据统计,除涉密部门外,我市八十余家市级预算单位已公开2016年部门预算、2015年部门决算信息。

3)继续推进“三公”经费信息公开

我局汇总并在门户网站公开了2016年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情况,主要内容包括“三公”经费总额,以及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分项数额及年度间增减变化说明。“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66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16亿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2亿元,公务接待费0.26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2亿元。从舆论反映看,市级“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总体比较平稳,整体效果和社会反响较好。

2. 推进区、街道(镇)级部门和单位重点公开民生支出情况

我局2015年参与拟文的《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四个一律”要求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1668号)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应当积极推进基层民生支出等信息公开,今年我局代拟的《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中针对重大民生支出公开更是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下一步我局将认真督促区、街道(镇)级部门和单位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在门户网站专栏公开重点民生支出情况。

(五)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

目前,我市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主要依托厦门市政府采购网公布。2016年,厦门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各类政府采购信息达19000余条。包括采购信息公告、补充信息公告、采购结果公告、网上竞价信息公告、网上竞价结果公告、单一来源公示、钢材甲供采购公告、监管处罚信息等。

 

 

 

           厦门市财政局

             2016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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