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执业证书编号:500300023501)于2025年3月10日向我厅报送了注销分所执业许可备案材料。我厅于2025年3月10日注销了该分所执业证书。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第四十二条,分所执业许可注销的,应当自注销之日起20日内办理该分所的工商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福建省财政厅
2025年3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