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福建省财政厅于2025年8月8日作出准予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执业许可的决定。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分所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分所名称: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
二、执业证书编号:440100083501;
三、负责人姓名:龚勇;
四、办公场所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金钟路5号605单元之一。
特此公告。
福建省财政厅
2025年 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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