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共厦门市委党校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17-02-21 17:05

2017年部门预算经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财政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干部教育培训的要求,紧密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任务,认真做好全市领导干部轮训培训工作;围绕市委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市的重要战略部署,开展科研调研和决策咨询;受市委市政府委托办好各类专题研讨班;积极开展面向全国和港澳台的各类专题培训班。

二、部门基本情况

市委党校兼办市行政学院、市社会主义学院、厦门中华文化学院,一套机构,四块牌子,内设17个职能处室,教职工编制为133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38名;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工作人员95名。现有在编在职人员101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38人,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专业教研人员58人,工勤人员5人。离退休人员88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离休人员7人、退休人员48人,事业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33人。非在编雇用人员11人,其中辅助管理岗位8人、专业技术岗位3人。

三、主要工作任务

执行市委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任务,负责全市厅级、正处(副局)级、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中青年后备干部、军队师(团)职转业干部、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妇女干部、理论宣传干部等培训轮训;承担市委市政府各类专题培训以及省、市委组织部安排的选聘干部、大学生村官等培训;负责全市公务员任职班、初任班培训;负责全市统战干部和民主党派人士、非公企业管理骨干培训;承担市直部门、单位委托的党、政、工、团、妇干部和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培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围绕上述任务, 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的要求部署,重点办好全市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集中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研讨班和贯彻国家“十三五”规划、省、市“十三五”规划等各类专题班,认真做好教学培训组织安排。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好面向全市的宣讲宣传工作。

(二)提高教学质量,不断深化教学改革,进一步完善教学新课程生成机制,综合运用研究式、案例式、体验式、问题导向式、论坛式教学,提升教学的针对性和吸引力。优化异地培训流程,进一步提升教学培训水平。

(三)强化科研管理,打造决策咨询精品。结合新形势新任务,重点围绕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市等主题,开展对策性、前瞻性研究,打造决策咨询精品,进一步发挥校院在全局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四)打造外培品牌,全面拓展对外培训工作。加强对外培训需求调研,有针对性地设计课程,拓展新颖的教学内容和形式,形成更加开放、更高层次的对外培训体系。重点做好面对本市干部的培训工作,积极开展面向港澳台培训和国际化培训,打造海西干部培训特色品牌。

(五)改进和提高行政管理服务水平,转变作风,提高工作和办事效率,加快推进后勤管理服务标准化工作,进一步提高社会化后勤服务质量,建设一流的后勤管理保障体系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推动校院行政和后勤管理工作取得新成绩。

(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进一步加强校院党的建设工作,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巩固文明单位创建成果,对照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标准,扎实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强化年度绩效目标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制,提升各部门的执行力,为建设全国副省级城市一流校院努力工作。

四、2017年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校(院) 2017年收入预算为6,301.87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721.22万元,增长12.92%,为财政拨款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主要是由于人员增加、工资调整、一般综合定额调整、项目经费增加等因素影响。

(二)校(院) 2017年支出预算为6,301.87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721.22万元,增长12.92%,主要是由于人员增加、工资调整、一般综合定额调整、项目经费增加等因素影响。

1、基本支出4,018.6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支出1,750.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93.83万元,公用支出1,274.46万元;

2、 项目支出2,283.2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01.87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721.22万元,增长12.92%。主要是工资标准的调整、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及在职人员的增加;公用经费一般综合定额标准的调整;项目经费(发展经费)增加等因素影响。

支出项目包括:

(一)“干部教育”5,554.58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3,271.3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各类劳动报酬以及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支出和维持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公用经费支出;校区物业管理及水、电、气等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2,283.27万元,主要用于举办各类培训班、专题班教学培训方面的各项支出;科研、校刊、图书资料等支出;信息化建设及设施设备维修维护支出;后勤服务运营管理的各项经费支出。

(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62.01万元和“事业单位离退休”47.14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费用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支出”221.2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3.3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68.58万元和“事业单位医疗”42.8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和离休人员的医疗保险支出。

(六)“公务员医疗补助”12.16万元。主要用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在职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校(院)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9.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6.15万元,公务接待费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预算安排6.15万元。主要用于骨干教职工出国(境)学习培训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其目的是拓宽教师和管理骨干的视野,有效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加强教学及管理工作,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国()学习培训计划。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37%,主要原因是2016年预算是单位预算额度指标控制数,而2017年是单位组团经审批确定的实际预算经费,结合2017年教学任务计划组团六人出访新加坡。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1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活动开支的食宿费、交通费等支出。与上年预算相比为零增长,在实际开支中严格按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接待规定标准,控制经费支出规模,确保2017年经费决算不突破年度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预算安排为零万元,原因是预算编制时我单位公车改革实施方案尚未批复, 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费暂未安排预算。待我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正式实施后,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预算。2017年未安排购置公务用车。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校()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85.12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29.19万元,下降2.6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校()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161231,校(院)共有车辆12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3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1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校(院)2017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78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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