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厦门市会计学会单位会员及个人会员的通知
时间:2025-02-14 17:19

各有关单位:

  厦门市会计学会第八届理事会和领导机构2024年12月20日成立,为做好学会工作,拟征集单位会员及个人会员。根据《厦门市会计学会章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员条件

  本会的会员种类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本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具有中级以上会计类职称。

  本会不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加入本会。

  二、会员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授权秘书处载入会员名册,并予以公告。

  三、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退会自由;

  (六)优秀学术成果、积极开展学会工作的先进团体和活动积极分子,均可获得本会的奖励。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四)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五)按规定交纳会费;

  (六)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七)开展和参加有关学术活动、咨询服务,提交学术报告和调查研究成果。

  四、会员退会

  会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会员退会须书面通知本会。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动丧失会员资格:

  (一)2年【最长不超过2年】不按规定交纳会费;

  (二)2年【最长不超过2年】不按要求参加本会活动;

  (三)不再符合会员条件;

  (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五)个人会员被剥夺政治权利。

  会员退会、自动丧失会员资格后,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并由理事会确认并向会员公告。

  五、会费标准

  1、单位会员:一般单位会员每年1000元,理事单位会员每年2000元。

  2、个人会员:每人每年50元。

  六、会费缴纳时间和方式

  收款单位:厦门市会计学会

  账    号:35101535001050001624

  开户银行:厦门市建行营业部

  会员应于每年4月30日前交纳当年会费。

  七、材料报送

  (一)单位会员申报需填报《厦门市会计学会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附件1),表中单位会员的代表同时作为个人会员填写(附件2);

  (二)个人会员申报需填报《厦门市会计学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附件2);

  八、学会联系方式

  学会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故宫路98号8楼

  联系人:陈君君 何琳琳    电子邮箱:xmkjxh@163.com

  联系电话: 2283250、2284248

附件:1.厦门市会计学会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

  2.厦门市会计学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

厦门市会计学会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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