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财政局关于举办2020年市属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20-09-04 16:56

厦财会2020〕11号 

市属各行政、事业单位,各区财政局:

为适应财政改革需要,研究新形势下零基预算改革思路和实践,推进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精准落地,进一步加强财政投融资项目、政府与社会合作项目ppp)以及行政事业单位成本的核算与管理探讨危重疫情下的会计服务、法人内控与行政事业单位治理,以企业化思维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及治理能力的提升,提高市属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综合素质,强化任职能力,按照年度工作计划,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举办市属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专题培训班。现将培训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市属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市、区财政局相关业务负责人及师资。

已参加7月27-30日财务处长专题培训的人员可不再报名参加本次培训。

二、培训内容

1.危重疫情下的会计服务、法人内控与行政事业单位治理

2.新形势下零基预算改革思路和实践

3. 企业思维与行政事业单位治理

4. 财政投融资项目价值管理与会计核算

5. 政府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

6. 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  

7. 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基本指引

8.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课程表详见附件1。

三、应训对象及时间安排

第一期: 10月13至15日(周二至周四);

第二期: 10月20至22日(周二至周四);

第三期: 10月27至29日(周二至周四);

上课时间:上午:08:30—11:30(08:10签到)

                 下午:14:00—17:00(13:40签到)

四、培训地点和联系方式

1.培训地点:厦门经济管理学院(阳台山路37号)603教室(原B403)。(路线:可乘951、32、959、16路车至文园路将军祠下车,向东面,往万寿路走,过铁路往右上坡约300米处)

2.咨询电话:2858137(市财政局会计处)、2910103(经管院培训二处),传真:2062917(经管院培训二处)。

五、报名时间与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9月5日—9月25日。逾期不受理报名,未报名者自行参加网络培训。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请各参加培训人员上厦门市财政局网站www.xmcz.gov.cn)会计之窗栏目“厦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系统”(面授报名—行政事业)填列报名表,选择培训班次,打印报名表并按照所选择的班次与时间到厦门经济管理学院参加培训,凭报名表报到,请勿线上线下重复报名

网上报名范围限定为市属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每期名额限定300人,每期报名额满后系统将自动关闭,非市属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无法在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所有会计人员需信息采集后方能进行网上报名;

2.第一期报名对象主要为市属各行政单位财务人员、市财政局及各区财政局相关业务负责人1人及师资3人

3.第二至三期报名主要为事业单位、医院、学校为主财会人员;

4.市、区财政部门及师资等无需继续教育学分、未进行信息采集的非财务人员,无法进行网上报名,可采用线下报名线下报名仅限此类人员),请将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表(格式见附件2)扫描件及电子版报名表发送邮箱:厦门经济管理学院培训二处  jgy1234@126.com  报名,以便统一安排培训。

六、其它事项

1.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学员报到需要主动出示“八闽健康码”、测量体温、全程佩戴口罩、间隔入座、不扎堆聚集、自带水杯。

2. 学员在学习期间应严格遵守教学管理和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培训期间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必须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办理相关手续。

3.本培训不收费。参训学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实行刷卡计时考勤。学员应考虑交通因素,提早安排出行(因学院车位有限,请尽量勿自驾前往)。

4.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可确认完成2020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相应学时与学分(90学分)。

5.各区财政局派业务负责人及师资参加本次培训后,应抓紧组织对本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培训与答疑,确保新会计政策贯彻落实到位。

6.本次培训内容涵盖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所必须掌握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零基预算及内部控制等,也是本年度继续教育计算学时的课程,务请各单位予以重视,认真安排相关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特此通知。

 

附件:1.2020年厦门市属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培训班课程表

            2.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非财务人员培训报名表

厦门市财政局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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